4月2日,廣州市海珠、番禺、白雲、越秀、從化一些區街的居民反映,拿材料去居委會申請辦理“單獨二孩”準生證時,卻被要求簽訂結扎協議,承諾生完二胎後必須結扎,不然不發準生證。廣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有關負責人表示,計生部門強制要求結扎的做法是不允許的。(4月4日《北京青年報》)
  計劃生育是國策,“單獨兩孩”也是國家政策——只有符合“單獨兩孩”條件的,可以申請生育二胎。然而,在廣州的一些地方,竟然要求“生兩孩必須結扎”,這是哪門子規定?
  結扎是一種避孕措施,而避孕措施有多種,比如避孕套、上環等,為啥非得結扎不可?醫學上說,男性結扎是一種永久性的避孕方式;女性結扎是通過輸卵管結扎的方法,而輸卵管結扎術是輸卵管絕育術的一種。也就是說,人做了結扎手術後,就失去了生育能力。犧牲生育能力來避孕,這個代價似乎太重了,也很不人道。試問:萬一結扎後出現意外,需要再生育時怎麼辦,誰來擔責?
  再說,生育兩孩後必須結扎,這是國家的政策里沒有的。誰也不能違反國家政策,採取任何手段對國家實施“單獨兩孩”施加阻力。誰要是這麼做,就是違反國家政策,就是違法。百姓生育孩子後選擇那種避孕手術,應該出於自願而不能強迫。強迫結扎不合理也不合法,必須得到徹底糾正。
  為啥出現“生兩孩必須結扎”這樣的怪現象,主要有兩個原因:一是把國家政策和法規當兒戲,對政策法規缺乏敬畏心理;二是“有權不用,過期作廢”的思想作祟,濫用權力,亂用權力。
  杜絕“生兩孩必須結扎”這樣的怪事發生,途徑不外乎是老生常談的三條:第一,加強法紀教育,築牢制度藩籬,堅守法制底線;第二,規範權力運用,把權力切實關進制度和法律的籠子;第三,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,讓人民監督權力。對於政府而言,法無規定不可為;對於百姓而言,法無禁止皆可為。這兩句話無疑適用於“單獨兩孩”。
  文/毛開雲  (原標題:“生兩孩必須結扎”是哪門子規定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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